一、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2020年校园文化建设宣传类供应商
二、招标目的:
规范学校对校园文化建设业务的规范管理,保证宣传类的质量,引进竞争机制,降低学校管理成本。
三、招标流程:
学校成立招标评选小组,对参与投标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评选,有必要时对投标企业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从资质、服务、信誉及以往业绩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标。
四、中标方式:采用票决法(得票最高者中标,详见票决规则)
五、参与投标企业的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须具备平面设计、标识设计、会展策划服务等经营范围资格证书。
3.须在深圳地区设有正规的经营场所,以提供的工商注册证明或办公租赁合同为准;
4.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一年内在深圳市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罚的记录。
六、投标文件。投标文件4份,每份密封包装。资质多一份不要密封,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
2.投标承诺函;
3.公司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公司简介或对外宣传册;
6.服务承诺书;
7.案例;
8.提供2~3个以上成功案例(以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现场活动照片及设计效果图为准)
9.报价清单(根据学校要求进行报价,见附件一)
七、警示条款:
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招标评选小组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或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查。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或与资料不符的,一旦被查实将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学校采购招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12 月 24号下午4点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白湖路1号龙岗区实验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收件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55- 28924090
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
2019年 12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