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办公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7-09 点击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岗实验学校办公家具采购
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
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为家具制造商;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
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
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21 万元

 

商务需求明细

一、交货要求
(一)复核与封样
中标人须在家具加工前进行尺寸、颜色、材料核对并经需方确认,否则,造成损
失由中标人负责。
(二)交货地点(货物安装地点)
产品交付、检验、安装使用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交货时间(完工期)
签订合同后 20(天)日历日内(节假日包含在内)完成交货安装。
(四)安装
1、 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到家具正常使用,其费用
由中标人负担。
2、 中标人应提供安装中全部所需的工具。
3、 中标人在货物安装摆放过程中应注意文明,保持安装现场及周围环境的清洁,
损坏安装现场物品或原有建筑,应当赔偿。
(五)付款方式

按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验收要求
1、所有产品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本项目采
购家具按照不超过 2%的比例进行环保性抽检,以及对产品布置环境进行环保检
测。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办公家具验收报告:
(1)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3)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4)中标人须在货物验收前向使用方出具主要原材料的购销合同、发票。
(5)按照“验收要求”第 1 条的抽检和检测要求检测合格。
3、中标人家具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
日起算,由中标人提供产品质保及保修文件。
三、售后服务要求
办公家具质保期不少于一年,时间自家具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
算。在办公家具质保期内,一旦家具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 12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四、中标方式
综合竞价(按附件报价,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上或下最接近平均价者中
标)
五 、竞价响应承诺
供应商参与竞价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价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能
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六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是直接生产本项目货物的厂家,不得转厂生产。
2、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提交本项目的货物报价清单。(含
货物材质清单、原材料检验报告、材料产地说明等)
3、报名时间:2019 年 7 月 9 日——2019 年 7 月 10 日下午四点;
4、报名地点: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24090 联系人:周老师
5、报名时携带按附件要求制作标书(含报价),

 

技术需求明细

说明:
1、由于家具材质描述的特殊性,材质要求中所涉及的材料品牌均不作为指定性
要求,仅作为质量档次的“相当于”要求。
2、本项目采购需求所表述颜色为大致颜色,图片与文字说明有冲突的,以文字
说明为准。
3、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该项目货物分项报价清单。

 

详见清单(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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